我很龜毛,
我要的不多,可是事實上又要的很多。

妳可以長的不夠高妳可能不夠好看,
又或許沒有錢。甚至沒有大學畢業。

但妳知道只要妳能夠為我好好唱一首歌,
說一段流利的外語,
拉一首深刻的曲子,
畫一張歪七扭八的小卡,

寫一段令我動容的詞句。
為我煮一鍋粥。

我是這麼的容易討好又難以取悅。
只要曾經有那麼丁點發光,都足以讓我變成妳的忠實粉絲。
而成為粉絲的同時,多希望妳也能崇拜我如同我崇拜妳。

到底是崇拜或是愛情? 
已經釐不清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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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z8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